劳动仲裁时被申请人是否能追加第三人
[律师回复] 1、在劳动仲裁里,被申请人是有机会追加第三人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要是有第三方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那这个第三人既可以主动申请参与仲裁活动,也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他来参加。要是被申请人在仲裁过程中,发现有这么一个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就可以向仲裁委提出追加第三人的申请。
2、被申请人提出追加第三人,一般是因为这个第三人跟案件关系很紧密,让他参与仲裁,能帮助把案件事实查清楚,也能明确责任该由谁承担。但能不能追加第三人,最终得仲裁委说了算。仲裁委会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追加申请进行审查,重点看这个第三人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标准。
3、如果符合标准,仲裁委就会通知第三人来参加仲裁;要是不符合,仲裁委可能就会驳回追加申请。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时有申请追加第三人的权利,不过最终结果得看仲裁委的审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