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担工伤后是否有追偿权利
[律师回复] 员工因第三方行为受伤同时被认定工伤的,用人单位能不能对外追责追偿,要结合具体情况判定,没有统一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工伤保险基金本身有权就已经支出的医疗费用,向实施侵权的第三方主张代位求偿。如果是用人单位先出钱垫付了全部工伤相关待遇,也只能在自己垫付的医疗费用对应范围内,向侵权第三方主张追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类本就该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的专属待遇,单位没有任何追偿权利,哪怕第三方已经赔过对应额度的误工费,单位也不能用这笔钱抵扣自己本该发的待遇金额。
如果实施侵权的第三方是本单位其他正常履职的员工,单位要直接承担无过错的工伤补偿责任,完全没有对外追偿的资格。只有实施侵权的内部员工存在故意或者严重失职的重大过失情节,单位才能按照内部既定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追责,绝对不能以此为由向遭遇工伤的受伤员工要求返还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