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当医疗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怎么算呢?接下来为您好好说说。要是劳动者患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得给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要是患了重病或者绝症,医疗补助费还得适当增加。患重病的,增加部分至少为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至少为医疗补助费的 100%。
这里说的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超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来给。
但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补助金是有条件的,要同时符合下面几点: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二是医疗期满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三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是不满足这些条件,单位就不用支付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