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于在职大病员工要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公司对在职患大病员工的补偿情况多样,咱们来详细说说。要是员工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得按规矩支付病假工资,这就好比员工生病了不能工作,公司也不能不管饭,而且这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是给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
当医疗期结束了,如果员工没办法再做原来的工作,公司重新安排工作也干不了,这个时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得给员工经济补偿,在公司工作的年头越长,给的补偿就越多。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的,就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员工患的是重病,公司还得额外给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百分之五十的钱;要是患了绝症,额外给的部分不能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公司在处理这些事儿的时候,得按法律程序来,多和员工沟通商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要是公司违法解除和患大病员工的合同,员工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让自己接着工作;也能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自己赔偿金。所以,公司可别乱来,员工也要知道自己有这些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