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定工伤是否已经结束
[律师回复] 不少处理过工伤纠纷的当事人,常会搞不清整个工伤处理流程到哪一步才算真正走完,其实可以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则逐一核对对应的节点。
社保行政部门出具正式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不管是受伤职工本人还是所在用人单位,拿到文书之后超过法定的复议或诉讼期限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整个工伤认定的行政流程就彻底走完,不会再出现认定结果被推翻调整的情况。
职工伤后经过系统治疗伤情稳定,留下残疾迹象且日常工作劳动明显受影响时,可以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收到设区的市级鉴定机构出具的初次鉴定结果后十五天内,没有向省级对应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或是省级鉴定机构出具最终结论,整个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就正式终结,后续不会再随意启动鉴定流程。
用人单位和工伤基金按照核定的标准,把所有法定待遇包括就医支出的全额医疗费用、对应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符合条件的长期伤残津贴等全部发放到位,双方对发放的金额和项目都没有不同意见,待遇给付环节就正式完结。
如果双方中间就待遇金额、责任划分这类问题产生过纠纷,经过劳动仲裁出具裁决文书后,双方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且对应的给付内容全部执行到位,所有相关的争议处理流程也全部终结。
走完所有节点之后双方再就相关事项提出额外诉求,很难再通过法定渠道获得支持,当事人处理各个环节时要注意留存好所有送达文书、付款凭证,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