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治疗受伤期间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费用
[律师回复] 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去治疗时,如果被认定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就得担起相应的费用责任。这是法律给用人单位定下的义务,不能耍赖皮。
在停工留薪期,工人原本该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都不会变,而且用人单位得每个月按时发给工人。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十二个月。不过要是工人伤得特别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也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等工人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能再拿原来的工资待遇了,而是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要是工人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护理,这个护理的事儿就由用人单位负责。要是单位没安排人去护理,那就得给工人相应的护理费用。
还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在这段时间里,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都得用人单位自己掏腰包。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受了工伤,那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职工支付费用。不过要是用人单位后来补缴了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新发生的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来支付。
给工人的建议是,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不履行这些责任,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