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仲裁时效从什么时间起算
[律师回复] 1、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晓得或者按照常理应该晓得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的。这里“晓得或者按照常理应该晓得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可重要了,它是确定仲裁时效啥时候开始的关键。
2、一般情况,如果职工遭遇了工伤事故,他所在的单位就有责任按规矩帮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鉴定,并且给职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是单位没有依法做好这些事,侵犯了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的权益,而职工清楚地知道这种情况,仲裁时效就开始启动了。
3、举俩例子。职工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以后,单位却不肯给职工相应的伤残待遇,职工在知道单位有这拒绝支付行为时,仲裁时效就开始计时。还有职工治疗结束之后,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职工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职工知道单位没发工资或者有理由察觉到工资没正常发的那个时间,就是仲裁时效的起始点。
4、这里提醒一下,在仲裁时效的这段时间里,如果出现当事人向对方提出要求、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者对方答应履行义务等情况,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时效中断那一刻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让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去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可以暂停。等暂停的原因没了,仲裁时效接着继续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