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我是2015年的工伤,膝盖及韧带损伤。近期我单位培训,用手机现场培训,培训地点需要爬一个二层楼的台阶,我已经跟单位明确表示,培训可以参加,但是爬这个二楼比较费劲,并且给我们领导发了工伤证的照片,但是我们领导对这个事不予理睬,就认为我不想参加培训,我怎么解释都不行,问一下张律师有没有办法解决,谢谢。
[律师回复] 首先,你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再次与领导沟通,明确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参加培训的意愿,强调爬楼对你身体的困难。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协调解决。同时,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