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满一年治疗没结束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处理工伤满一年还没治疗结束的情况时,很容易搞错待遇的衔接规则,反而让自己或员工平白损失合法权益。
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要求,常规的工伤停工留薪期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要是你遇到的伤情确实特别严重,属于普通工伤里少见的复杂情况,可以申请延长这个期限。但延长不是随便就能批的,必须提交材料给当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确认,就算符合延长条件,加起来的总时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
如果员工工伤满一年治疗还没结束,首先要留意时间节点,赶在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到期之前,就把延长申请提交上去。只要申请通过,这段延长的时间里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完全不变,单位还是要按月照常发放,不能随便降薪或是按病假算。
要是过了时间没提交延长申请,或是提交了之后没通过审核,那停工留薪期到点就自动结束,员工不再享受原来的全额工资待遇。之后的治疗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的报销目录,还是可以走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要是员工还需要暂停工作继续养伤,单位可以按单位内部的病假规则处理,发放的病假工资绝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等治疗到伤情基本稳定,不会再出现大的病情波动,如果员工留下残疾,已经影响到正常干活的状态,就要及时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拿到对应的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符合条件的还能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作为用工单位,这段时间要主动和工伤员工做好对接,把停工留薪期的时间限制、申请延长的渠道,还有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都跟员工讲清楚,该落实的工伤医疗待遇、病假工资都按时足额给到员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