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请求帮助 是这样 我是重庆璧山区的,我爸爸在本地厂工作,老板要求买社保,在深圳龙岗买的社会保险,说那边便宜,后我爸爸去世,未到退休年龄,需要求退自己买的社会保险金额,然最后一次参保地是在深圳无法转回,老板委托第三方委托人代办,然而无任何成果且一直拖着我,催了无数次没结果,说是申请未通过,我想问一下我们退自己的保险为什么还要申请通过?还会存在申请不通过这种情况,我们自己白交了十七年的保险钱吗?请求帮助怎么申请捉回自己应得的部分。
[律师回复] 你先别着急,我理解你的心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参保人未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具体的继承方式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律师,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
另外,如果老板是在未经你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深圳,并且导致你父亲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那么老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建议你尽快采取行动,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希望你能够顺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