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能否支持二倍工资
[律师回复] 很多人以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忘了续签,就一定能拿到二倍工资赔偿,其实多数情况能得到支持,但也有法定的例外情况,不是所有场景都适用。
原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只要劳动者还在单位正常上班提供劳动,单位就该在一个月的合理期限里,主动找劳动者协商续签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超过这个时间还没签,从到期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到双方补签合同的前一天,或者最长到未签状态满一年的前一天,这段时间单位要给劳动者发每个月两倍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规则。
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二倍工资里,额外多给的那一倍属于法定补偿,不是正常的劳动报酬,不能像拖欠工资那样不受时效限制。它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而且是逐月计算的,比如你2月该签没签,3月的二倍工资主张权,到次年3月就到期了,超过这个时间再去申请仲裁,单位提出时效抗辩的话,劳动者很可能拿不到胜诉的结果。
有几类情况单位不需要支付这笔二倍工资。如果单位已经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动提了续签,比如发了书面通知要求劳动者带材料过来签,是劳动者自己拖着不配合、故意不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合同没签,单位已经尽到了所有诚信协商的义务,这种情况不用赔。还有少数场景下双方虽然没签新的书面合同,但完全按照原来的合同条件继续干活发工资,也能拿出聊天记录、沟通录音之类的证据,证明双方早就口头说好要续签,部分地区的司法裁判里也不会支持二倍工资的主张。要是合同到期的时候,劳动者刚好处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些法定的特殊保护阶段,法律规定原劳动合同要自动顺延到这些情形消失,这段没补签书面合同的空窗期,单位也不用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