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后N+1的计算方式是怎样
[律师回复] 辞退后“N + 1”是单位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员工的一种经济补偿办法。
先说“N”,它代表的经济补偿跟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有关。满一年,单位就得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照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只需要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而且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来算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货币收入。不过,如果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出三倍,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并且支付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1”其实就是代通知金。如果单位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得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结果单位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按照“N”的算法,就是3.5个月工资,也就是17500元;“+1”是一个月工资5000元,加起来单位总共要给员工22500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