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如何撤销仲裁
[律师回复] (一)在未收到裁决书时,员工可向仲裁委提交书面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会审查撤回是否为员工自愿,且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若符合条件则会准许撤回。
(二)若已收到生效裁决书,当出现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员工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该条款虽针对用人单位,但表明了此类生效裁决在法定情形下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