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员工有无补偿
[律师回复] 很多被派遣的务工人员遇到合同到期被用工单位直接退回的情况,第一反应是找用工单位要补偿,其实从现行劳务派遣相关的专门规定来看,用工单位和你签的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基于劳务派遣协议的用工关系,派遣协议到期之后人家把你退回给原来的派遣公司,本身不需要直接给你掏经济补偿。你得先捋清自己的劳动关系归属,劳动关系从头到尾都是和派遣公司建立的,所有涉及劳动权益的主张首先要对准和你签劳动合同的这家单位。
有些派遣公司接到被退回的员工之后,直接按照原合同约定的薪资标准给你安排其他同等条件的新岗位,这种情况你要是不愿意去主动提离职,是拿不到任何补偿的。要是派遣公司没和你商量就直接降低原来劳动合同里约定的薪资待遇,调整你之前说好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性质,或者啥安排都没做上来就直接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这时候你完全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和退回通知去主张经济补偿。
补偿的计算完全按你在这家派遣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来算,每干满一整年就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干满六个多月哪怕差几天就到一年,也直接按一整年的标准算,干的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就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拿到手的全部应发收入的平均数,不是很多公司糊弄人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