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张进军律师代理某科技公司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案再审胜诉,再审法院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某焦化公司需全额赔偿刘XX、某科技公司各项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保全费五千元
律师价值:张进军律师在本案再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面对二审法院基于自由裁量权调减赔偿金额的不利局面,张律师精准提炼再审争议焦点,深入剖析民事调解书的证据效力与证明力。在庭审中,张律师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清晰界定了侵权行为的持续性与损失扩大的因果关系,有力反驳了对方关于“未及时诉讼导致损失扩大”的抗辩。其专业的法律判断与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说服再审法院纠正二审的自由裁量偏差,最终实现全额胜诉,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